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联合银行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6]555号)
印度联合银行:
你行主席及管理董事K.Cherian Varghese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行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印度联合银行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为:Union Bank of India Shanghai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