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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对牛海忠、刘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函》(中银人[2006]49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刘明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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