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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对牛海忠、刘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函》(中银人[2006]495号)收悉。
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核准刘明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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