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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庆市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庆市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6]475号)


大庆市商业银行:
  《关于大庆市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请示》(庆商银发[2006]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以私募的方式募集次级定期债务1.6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
  二、你行募集的次级债务不得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
  三、你行募集的次级债务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入附属资本。
  四、你行应于次级债务募集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当地银监局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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