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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特〔2008〕5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保障“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全国假日旅游部级协调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现就做好有关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

  今年“十一”黄金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国家调整法定节假日后的首个“黄金周”,预计出行游客将大幅度上升;二是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奥运比赛场馆将成为新的观光景点,奥运承办城市将迎来旅游高峰;三是汶川大地震灾后旅游恢复进入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工作压力较大。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拉动国内居民消费需求具有特殊的意义。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动员组织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督查,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吸取山西临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教训,以“共庆祖国生日、共贺奥运成功、共享假日欢乐”为主线,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

  (一)突出督查重点。一是确保重要活动安全,如奥运场馆文体活动、旅游节庆活动、嘉年华活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二是确保重点设备安全,主要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饭店在用锅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三是确保重点企业安全,主要包括奥运会结束后恢复生产的企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企业、正在实施隐患整改的其他企业等。

  (二)明确督查内容。重点督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值守准备工作和核心部位安保措施等。针对假日期间特种设备长时间连续运行的情况,要督促使用单位提前做好设备维护,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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