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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继去年首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之后,于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手段,长跑活动在我国学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锻炼效果好,不受太多条件限制,简便易行。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尽最大可能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推荐优秀运动员参与长跑活动和起跑仪式,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对本地区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广泛参与,结合团、队日设计开展与长跑活动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采写活动简报,大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二、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主体,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学生进行跑步运动,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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