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215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嘉禾发〔2008〕366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以下修改:

  一、第5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00,000,000元。

  二、第11条修改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总数为800,000,000股。

  三、第16条修改为: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元)

持有公司

股份(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20%

现金

2005年6月9日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20%

现金

2005年6月13日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20%

现金

2005年6月

9日

北京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5,500,000

75,500,000

15.1%

现金

2005年7月

6日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75,000,000

75,000,000

15%

现金

2005年9月

22日

上海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49,500,000

49,500,000

9.9%

现金

2005年9月

22日

合  计

500,000,000

500,000,000

100%

现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