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分中心根据主中心的指令,负责本地区的销售技术参数的下达,本地区销售数据的采集、统计和上传,本地区的中奖检索以及奖金兑付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支中心负责当地投注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数据的传输和监测。
第二十九条 投注站按分中心的指令实施销售和兑奖等工作。
第三十条 七乐彩销售系统应用软件由中福彩中心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换和更改。
第三十一条 各分中心每期的原始销售数据汇总并经公证后,即为参与开奖的有效数据,按制度备份封存,作为鉴别数据有效性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中福彩中心将定期派专业管理人员,到各省中心对所备份的原始数据光盘或其他只读性介质进行技术检查和抽奖验证。
第三十三条 投注站在售票过程中,如果售票数据输入完结因故需要注销,须立即按照规定将已输入的数据做注销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七乐彩游戏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称“七乐彩”)联合销售资金管理,规范七乐彩资金结算工作,根据《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01]84号)、《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七乐彩联合销售实行全国统一计奖,奖池共享,返奖奖金全国统筹支付。
第三条 参加七乐彩联合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省中心”)必须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称“中福彩中心”)指定的银行开户,联合销售的款项缴拨由开户银行定期汇划。
第二章 资金结算
第四条 七乐彩的销售以奖期为统计周期,各级彩票机构按奖期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