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财政部关于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的通知


  第十五条 七乐彩的奖级设置分为高奖等和低奖等,低奖等按照设定的奖金金额分配奖金,高奖等按照规定的比例分配奖金。

  第十六条 七乐彩设置调节基金,用于弥补因意外情况造成的奖金损失、调节高奖等奖金和设置特别奖。调节基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按当期返奖奖金2%提取的资金;

  (二)浮动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

  (三)弃奖奖金;

  (四)逾期未退票的票款。

  第十七条 七乐彩设置奖池,用于支付一等奖奖金。奖池资金由未中出的高奖等奖金、单注中奖金额达到封顶限额后的余额组成。

  第十八条 七乐彩联合销售从当期返奖奖金中提取2%进入调节基金,其余为当期奖金。当期奖金先分配当期低奖等奖金,剩余部分为当期高奖等奖金。

  第十九条 高奖等奖金按该奖级的中奖注数平均分配,不足一元的余额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条 七乐彩联合销售的调节基金、高奖等奖金和奖池资金,由中福彩中心根据游戏规则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一条 每注投注号码只能按其当期所中最高奖级兑付奖金,不可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七乐彩联合销售的发行费按下列比例分配:

  (一)中福彩中心的发行费为彩票资金的1%;

  (二)省中心及其下属机构的发行费为彩票资金的14%。

  第二十三条 七乐彩联合销售的公益金应按规定统一上缴财政。

第五章 系统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七乐彩由中国福利彩票计算机销售系统(以下简称“销售系统”)统一销售。

  第二十五条 销售系统由中福彩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以下称“主中心”)、省级数据处理中心(以下称“分中心”)、地级数据处理中心(以下称“支中心”)和投注站四级网络构成。

  第二十六条 主中心负责全国技术参数的确定,全国销售统计数据的汇总,中奖数据、兑奖数据的收集以及派奖处理和开奖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