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办综[2006]100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电脑福利彩票有关游戏及规则的请示》(中彩发字[2006]58号)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电脑福利彩票增加快乐十分“好运特”奖级的请示》(中彩发字[2006]8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的市场认可度,丰富游戏的趣味性,遏制非法彩票活动的蔓延,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规定,决定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调整后的游戏规则见附件。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应将调整后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的广告宣传、上市销售日期、销售系统等方案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经批准后上市销售。
三、调整后的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上市销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财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鉴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福利彩票游戏品种较多,申请的游戏与现有游戏市场重合度较高,不利于形成丰富、合理的游戏品种结构,因此,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利彩票市场长远角度出发,目前不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3D电脑福利彩票的基础上增加新玩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快乐十分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快乐十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快乐十分”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