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举办2007年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快乐假日”派奖活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举办2007年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快乐假日”派奖活动的通知
(财办综[2006]119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组织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2007年“快乐假日”活动的请示》(中彩发字[2006]95号)收悉。为了稳定并继续扩大双色球的销量,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决定由你中心在2007年举办电脑福利彩票双色球“快乐假日”派奖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办时间

  “元旦”举办三期,分别是1月2日(周二)、1月4日(周四)、1月7日(周日);

  “春节”前举办三期,分别是2月11日(周日)、2月13日(周二)、2月15日(周四);

  “春节”后举办三期,分别是2月25日(周日)、2月27日(周二)、3月1日(周四);

  “十一”举办三期,分别是10月2日(周二)、10月4日(周四)、10月7日(周日)。

  二、派奖方案

  活动期间,每期先摇出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作为当期常规开奖号码,再摇出3个蓝色球号码作为“快乐假日”特别奖开奖号码;活动期间若遇周日开奖,则以“快乐假日”特别奖取代“快乐星期天”特别奖。活动期间,凡当期中得四等奖的投注号码,若其蓝色球号码与当期“快乐假日”特别奖开奖号码中的任意一个号码相符,即可中得“快乐假日”特别奖,单注奖金3000元。特别奖与常规奖兼中兼得。派奖活动所需资金从双色球调节基金中支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