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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平均资金占用额:反映企业预计安排的预算年度内该类投资平均占用的资金金额,企业应根据该类投资每月月末余额平均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本年度预计通过该类投资获取的投资收益总额,包括实际交易收回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投资收益。
  3.投资回报率:反映企业本年度预计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报水平,根据“投资收益”占“平均资金占用额”的比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4. 债权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债券投资及其他债权性投资,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填列。
  5. 股权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股票投资及其他股权性投资,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填列。
  6.基金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基金投资,企业应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填列。
  7.衍生金融工具:反映企业通过买入期货、期权、认股证、买卖特权、货币和利率掉期以及其他性质类似的金融工具形式进行投资的预计未来交割金额。投资收益按预计一年内获取的收益填列。
  8.委托贷款:反映企业预计通过金融机构(受托人)发放的贷款。
  9.委托理财: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委托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投资。委托理财填列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不区分具体投资项目填列。
  表内公式:
  1行=(2+7+11)行;2行≥(3+4+5+6)行(3栏、4栏合理性);7行≥(8+9+10)行(3栏、4栏合理性);11行≥(12+13+14)行(3栏、4栏合理性);5栏=3栏/1栏*100%;6栏=4栏/2栏*100%。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发生情况。
  2.长期股权投资反映2008年度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总体预计情况。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上年数:反映企业2007年末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本年预算数:反映企业2008年度该项目预计投入金额。
  3.投资性质:企业应分别按新增投资、追加投资两项内容选择填列。
  4.投资类别:企业应按对子企业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其他等内容选择填列。
  5.被投资企业所属行业:被投资企业应分别按工业(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煤炭、其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通信、贸易、房地产、仓储、其他等内容选择填列。
  6.持股比例:企业应按2008年度预计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填列。
  7.预计当年投资收益:反映2008年度该项投资的预计投资收益。
  8.预算依据:填列该项目预算实施的主要批准依据,如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董事会决议、投资意向等。
  表内公式:
  合计行=各浮动行的和。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体预算情况。
  2.本表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企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
  3.本表由负责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情况填报,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新开工项目:指预计在本年度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2.续建项目:指以前年度开工建设、预计本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3.重点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企业应当分项目填列计划总投资金额最大的前10项。
  4.开工年月:指项目预计或实际开工时间。
  5.竣工年月: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对于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以购买日作为竣工年月,不需填列开工年月。
  6.项目计划总投资:反映项目建设规模的指标,指项目立项时计划的总投资额。
  7.自有资金:指项目计划总投资中企业的经营积累和股市募集资金。
  8.上年末累计完成投资额:从项目开工到上年末止,该项目总计已完成的投资额。新开工项目不需填列。
  9.本年计划投资额:指本企业计划在2008年度安排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总投资额。
  10.贷款:反映企业本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借款。
  11.其他:指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除自有资金和贷款以外的其它资金来源。“其他”部分超过本年计划投资额10%的,须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12.主业:指经国资委确认并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反映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3.非主业:指在本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4.备注: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内容、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等事项。
  表内公式:
  合计行=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小计;续建项目≥续建重点项目小计;重点项目小计≥所属十项之和。
  栏间公式:
  6栏=(7+8+9)栏=(10+11)栏。
  十五、200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01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情况,由企业根据2007年财务快报及2008年业务发展等预计情况编制,并于2007年11月15日上报国资委。
  (二)表内“2007年预计完成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快报相关指标及预计情况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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