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7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
2007年银监会法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正式运行。为进一步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风险状况,加强对区域银行业风险的汇总分析,在《法人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基础上,银监会制定了《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由报表和填报说明组成,并按报表内容分为基础报表和特色报表两大部分。基础报表共计12张,主要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基本财务情况和信用风险状况;特色报表共计10张,主要反映各类机构的特色业务和特定风险。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总行(总公司)经营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市)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要按《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要求向分支机构属地银监局(分局)报送相关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填报压力,此次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暂不报送县及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数据。
根据银监会 “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计划,2007年10月,拟在江苏银监局辖内进行数据试点报送,报送内容为2006年12月31日相关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 2007年年底前完成系统的全国推广实施。2008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正式报送和补报有关报表数据信息。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早进行部署,做好相关制度、数据、系统和人员的准备工作,保证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督促和协调,推进《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后期“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
《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已分别发布在银监会互联网站“监管信息平台”和银监会内网“信息交流平台”,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局及时下载。
附件:一、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频度(略)
二、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机构范围(略)
二○○七年八月一日
chl_10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