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的意见
(教办〔2007〕10号)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努力使研究既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国当前教育工作和教育未来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战略、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分析与调查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和对策研究。
三、成立教育部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在部党组领导下组织研究工作。主管部领导对主管司局牵头研究的课题进行指导。成立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由政法司牵头,发展中心、规划司、财务司、社科司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课题研究的内容、进度、要求及经费等。
四、每年度确定若干研究课题。研究课题的题目由各司局研究提出,经主管部领导同意,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审核确定。研究课题纳入我部社科基金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研究项目,安排研究经费,以委托研究的方式进行。
五、课题组由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设立由有关牵头单位司局长为总负责的课题组组长和专家组组长。课题专家组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各专题研究课题组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独立开展研究。部内各司局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六、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是一项长期任务。2007年8月正式启动研究工作。研究课题一般应在一年内基本完成,提交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期间根据需要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初步报告。对时效性很强的研究题目,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