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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审法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长期规划。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到本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中去,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目标,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这一中心目标,结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律法规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机关内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审计机关的党组要把法制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订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审计署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法制方面的学习,地方审计机关党组中心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法制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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