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使用AO的审计分析功能和审计抽样功能,分析处理电子数据,并结合实地察看、查阅纸质资料等手段,实施现场审计。
第四十五条 审计人员使用AO的审计底稿功能,记录审计日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底稿,并关联审计证据。
为保证审计档案中审计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审计人员可将需要归档的部分纸质证据、物证扫描或者拍照,以JPG格式(黑白照片以TIFF格式)保存为图片。相关原始证据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适当的形式保留。
第四十六条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AO的项目管理功能,将审计底稿提交复核人员。复核人员在AO的审计底稿模块中实现组内复核。
审计人员也可通过AO的项目管理功能,实现审计组内的信息共享。
第四十七条 审计组长(或者副组长)使用AO的项目管理功能收集审计组成员的审计底稿。在AO的审计底稿模块中生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
第四十八条 审计项目终结前,审计组长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应当使用AO完成以下事项:
(一)整理全部文件、资料,归集审计档案,生成项目档案数据包。
(二)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结论,最终填写审计项目台账,生成本审计项目的审计台账数据包。
(三)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接触了解,更新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根据采集的被审计单位数据,添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根据审计过程和结论,添加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项目资料,生成本次审计后新的被审计单位数据包,更新被审计单位资料库。
(四)整理本次审计过程中积累的审计师经验,生成专家经验数据包。
第九章 审计现场与审计机关交互
第四十九条 审计现场与审计机关交互流程是审计组及时报告现场工作并获得审计机关具体指示的过程。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使交互流程在保障审计质量方面发挥作用。审计组和审计机关领导、部门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履行交互职责。
审计现场与审计机关交互流程的载体是AO生成的审计现场数据包。
第五十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通过AO的项目管理模块,将项目进度信息、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文件资料生成审计现场数据包,上报给审计机关领导。
第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领导通过定期登录OA察看现场模块,察看审计现场上报的资料,并反馈批阅意见。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查看领导批阅意见。
第五十二条 结合电子政务网络和审计机关广域网络的建设,审计现场与审计机关之间应当逐步做到异地交互信息。交互通过公共通讯网络进行时,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不具备广域网络条件时,可以返回机关利用局域网交互,或者使用介质交互。
第十章 法制工作机构复核
第五十三条 法制工作机构复核流程是审计机关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对业务部门代审计机关撰写的审计文书进行审核的过程。审计组和对其有业务管辖权的业务部门负有提供依据材料、说明情况的职责,法制工作机构履行法制复核的职责。
法制工作机构复核流程的载体是审计文书审批单,待复核审计文书正文及其附件是审计文书审批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