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参考OA预设的样式,对公文办理要素进行适当调整后,形成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单。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日常维护制度,慎重而及时地调整上述事项。
第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计划管理软件中编制当年审计计划、接收上级下达的计划、向下级机关下达计划,将本审计机关需要执行的审计计划分解为审计项目。
暂时不能完全实现上述要求的审计机关,应当由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审计计划管理软件中,录入本机关当年审计计划,并分解审计计划为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署计划项目编码规则,生成全国唯一的审计项目编码。
第十一条 法制机构复核模块投入使用前,审计机关应当根据研究确定的法制工作机构复核流程,完成下列事项:
(一)确定需要复核的审计业务文书种类,需要附送的资料种类。
(二)设计复核工作的提交、接收、传送对象和顺序,定义工作流流程。
(三)设置包括复核意见、主要问题和退回理由等惯用语,以规范操作,方便使用,提高效率。
第十二条 察看现场模块投入使用时,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制度、提出以下明确要求:
(一)按照正确的方法,在审计人员使用的计算机上安装AO,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视审计目标、项目内容、数据条件使用其功能模块。
(二)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报送审计现场数据包。
(三)审计机关的领导应当带头使用察看现场功能,及时对审计组报送的有关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和请示,作出反馈批示,指导现场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统计管理软件投入使用时,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一)设置审计统计管理软件网络版使用环境;设置上下级审计机关关系;设置机关统计员和部门兼职统计员,并赋予相应的权限。
(二)在统计员的计算机上安装客户端软件。
(三)已经部署数据传输通道(MQ)的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统计管理软件配置为通过数据传输通道报送和自动接收统计报表。没有部署数据传输通道的审计机关,可以使用文件方式报送和接收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资料库投入使用时,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一)存储上一级审计机关按照属地原则切分下发的本审计机关所管辖的被审计单位。
(二)确定被审计单位与本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被审计关系,将被审计单位细分到各业务部门。
(三)手工添加被审计单位资料库中尚未存在的被审计单位。
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和AO应用,建立日常维护制度,及时更新被审计单位资料信息。
第十五条 合理初始化或者按照业务流程无纸化的需求重新调整OA平台的下列设置:
(一)OA各个功能区的划分,各应用或者功能模块在各功能区的分配摆布。
(二)设置组织机构,建立本机关组织机构树,添加人员账号,分配权限角色。
(三)建立以内部部门为单位的子系统,分配相应的应用。
(四)根据审计机关确定的职责分工,赋予相关人员系统日志和行为审核的操作权限。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日常维护制度,及时而慎重地调整上述事项。
第四章 公文起草签批
第十六条 公文起草签批流程是审计机关为行使职权、办理事务而制作公文的过程。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参与该流程。
行政公文起草签批流程的载体是行政公文审批单,审计文书起草签批流程的载体是审计文书审批单。公文正文及其附件是审批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