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财发[2007]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商协会:
为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贸易的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
关于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7]291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7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指由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汽车出口基地等各类基地及行业内机构建立的公共技术研发、公共信息服务、认证服务、人员培训、国际孵化器、试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1.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是指根据行业实际需要,投入研发力量和设施,对共性技术和通用关键产品进行研发,并推动其产业化的公共平台。
2.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指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知识产权等信息服务。
3.认证服务平台是指通过获得国内外有关机构的认证授权或互认,为国内企业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支持。
4.人员培训平台是指根据进出口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建立培训基地等形式,长期组织开展国外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贸易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国际孵化器平台是指通过提供低成本的软硬件设施和支持系统,为中小型企业创业及新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和成本。
6.试验检测中心是指投入试验检测设备,为行业重点产品的研发、销售等提供检测、试验公共服务。
(二)共性技术研发
共性技术是指对整个行业或产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应对技术壁垒都会发挥显著带动作用,具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可由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根据行业实际需求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