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家居精品展览会”的批复
(商贸批〔2007〕299号)
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家居精品展览会”的请示》[(2007)通展字第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0-25日在广州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家居精品展览会”(CHINA INTERNATIONAL GIFTS & HOUSEWARE FAIR),展出面积为10000平方米,展出内容为礼品、赠品及玩具;花园及户外用品;圣诞及假日用品;家居装饰品;工艺品;厨房及家居用品;陶瓷及玻璃制品;运动及休闲用品。
二、展览会招商招展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不得以组委会或筹委会名义进行。
三、请主办单位在组织筹备和展览会期间,应及时将重大活动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四、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了解展览会的各方面情况,必要时派人员参与指导,重大情况向我部报告。
五、请主办单位在组织筹备展览会过程中做好展品质量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突发事件紧急应对预案,做好展览会安全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展览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