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1
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
现将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筹展时间:2007年10月9日-13日
展览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日
撤展时间:2007年10月20日18:OO-21日23:00。
二、展区地点
中国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21.2、22.2展厅
三、展览面积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按产品类别设定10个产品区: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为支持境外企业参展,进口展区的展位价格按免费和7.5折两种标准对境外参展商给予优惠,具体为:
(一)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按定价7.5折优惠,即光地价格为225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22500元人民币。
六、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报名参展,也可以通过外贸中心委托的招展代理参展。
(三)代理机构标准和安排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向外贸中心申请作为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