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贸函〔2007〕122号)
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第101届广交会进口展于2007年4月15日至20日在广州成功举办。在展览会筹备过程中,各驻外经商机构积极在驻在国进行宣传和推广,为首次进口展的顺利举办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102届广交会将继续在琶洲展馆单设进口展区,面积2万平米。为做好进口展的招商招展工作,现请各驻外经商机构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驻在国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推介。第102届进口展区设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等10个展区,各商务机构可结合展品范围、驻在国(地区)产业优势和我国市场的需求,有重点地宣传和推广。对于美国、欧盟、土耳其以及拉美、北非等与我国有较大贸易逆差的国家和地区,所在经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展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对我有贸易前景的企业宣传,力争吸引更多当地企业参展。驻最不发达国家(名单附后)商务机构要积极宣传我对其企业参加广交会免收展位费的优惠措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企业来华寻找商机。
二、多渠道宣传,广泛进行招展。进口展筹备时间紧,各经商机构要充分发挥各方积极因素,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商会等行业中介组织推介和推广进口展,推动当地组织中小企业及重点企业参展。
三、广交会进口展继续实行直接报名和代理招展相结合,欢迎有影响、有信誉、有一定招展能力的工商机构或展览公司作为招展代理,各经商机构可继续推动当地制造行业商(协)会等相关工商机构加强与广交会的合作。
现将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组展工作方案发去,请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进展及意见建议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如境外企业咨询第102届广交会具体参展事宜,可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系。联系人:赵建青,安妮;电话:008620-26080909;传真:008620-83335880;电子邮箱:vip_service@cantonfair.org.cn;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附件:1.第1O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中、英文) (英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