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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160号)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豁免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们因认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而合计增持不超过70,182,525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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