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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
  项目任务书编号: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
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基地
项 目 任 务 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保证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 Mail:
  起止年限:20  年  月至20  年  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本任务书所指项目保证单位指省级供销合作社、总社行业协会。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不需填写保证单位;
  2、本任务书一式四份,总社科技教育部、财会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保证单位各一份。
  3、任务书统一使用A4纸,用计算机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4、项目任务书编号由科技教育部统一规定。

  一、基地现状描述

┌────────────────────────────────────────┐
│应如实反映申请试点的基地的现状,主要包括:基地现有规模(位置与分布、面积、参与农│
│户数、产量与产值等)、专业合作社和(或)龙头企业组织建设与经营情况、基地产品销售│
│情况(销售方式、销售地、销售量与销售额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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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项目背景及重要性

┌────────────────────────────────────────┐
│应对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实施GAP试点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简要分析,并阐述该项目的 │
│实施将对基地产生何种重要影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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