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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景智担任东方汇理基金管理公司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景智担任东方汇理基金管理公司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71号)


东方汇理基金管理公司:

  贵公司报送的《变更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申请》收悉。根据《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任命张景智先生(身份证号110108195106175736)担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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