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朱玉华、余银华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证监发行字[2007]327号)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朱玉华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请示》(华泰证字[2007]251号)、《关于余银华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请示》(华泰证字[2007]26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8号)、《
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0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