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莫斌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批复
(证监发行字[2007]334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07]16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8号)、《
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0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