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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监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的通知

建设部、监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的通知
(建市[2007]2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发展改革委、铁路局、交通厅,直辖市建委、监察局、发展改革委、铁路局、交通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建设部、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五部委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普查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调研的目的

  十五年来,有形建筑市场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有形建筑市场正处在发展和完善的关键时期,这次普查调研的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起草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法规,进一步推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为市场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普查调研组织及主要工作

  (一)普查调研组织

  此次普查调研工作由建设部牵头,与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组成五部委联合调研组。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发展改革、铁道、交通等部门做好普查调研工作。

  (二)普查调研主要工作

  此次普查调研主要工作包括:落实普查调研组织工作,各地区自行开展普查,上报书面普查调研材料,联合调研组进行调研,起草联合调研报告,研究起草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推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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