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94号)
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权的申请》(中粮期货总字2007第1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以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变更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7%;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北京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