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205号)
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天马经字[2007]第00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二、 核准你公司股权由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杭州中财实业发展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变更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浙江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浙江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