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5年12月,被告人王桂平以 12.65吨二甘醇冒充乙二醇销售给重庆市双桥应用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额为107 525元;
3.2006年4月,被告人王桂平以18.4吨二甘醇冒充乙二醇销售给重庆市双桥应用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额为145 360元;
4.2006年4月,被告人王桂平以2.25吨二甘醇冒充二聚丙二醇销售给宁波千千秀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额为29 925元。
三、被告人王桂平犯虚报注册资本罪。
2005年10月,被告人王桂平在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通过他人向南京正一联合会计事务所张忠仁提供其伪造的总额为500万元的现金缴款单、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等手续,取得验资报告,后至泰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综上,被告人王桂平以用二甘醇冒充药用丙二醇销售给制药企业的危险方法致多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以假充真;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
刑法)第
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百四十条、第
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审判。
被告人王桂平辨称:本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本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定性和事实均无异议,但公诉机关指控本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事实根据。本人事先并不清楚销售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二甘醇会作为药用,也不清楚二甘醇冒充药用丙二醇制为药品后会危及多人生命安全。本人也知道二甘醇一般只用于化工产品,不能作为药用,为了避免出事,在销售前,本人专门喝了一点二甘醇,感觉胃里有点灼痛,其他没有什么强烈反映,认为以二甘醇冒充药用丙二醇不会有什么问题才进行销售,否则本人绝不会以二甘醇冒充药用丙二醇出售。故本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本人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表现,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