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996年8月,昆明佳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达公司)总经理邹丽佳为尽快与红塔集团签订合建佳华广场B座的协议,请李嘉廷关照。李嘉廷批示红塔集团有关负责人给予支持、配合,红塔集团根据批示与佳达公司签订了有关协议书。同年9月,邹丽佳送给李嘉廷5000美元、3万元港币。1998年初,邹丽佳请李嘉廷帮助将佳华广场列入“世博会”重点配套项目,以便向银行贷款。李嘉廷将邹丽佳的材料批转主管副省长,使佳华广场被列为“世博会”重点配套项目。1998年6月,美国沃尔玛中国公司欲与邹丽佳任董事长的佳华屋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成立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公司,有关部门不同意,邹丽佳请李嘉廷帮忙。李嘉廷让主管副省长协调,并作了批示。事后,邹丽佳到李嘉廷家,当着李嘉廷的面送给其妻王骁人民币10万元。1999年6月,佳达公司因佳华广场B座的工期、付款等问题与红塔集团发生纠纷。邹丽佳请李嘉廷帮助。省政府根据李嘉廷的批示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主持双方谈判达成了协议。2000年7月,邹丽佳送给李嘉廷5000美元、3万元港币。
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1.证人邹丽佳的证言。主要内容是:1996年9月,李嘉廷出访返经香港时,她送给李嘉廷5000美元、3万港币。 1996年红塔集团有意购买佳华广场B座,她找到李嘉廷请求关照。同年9月,红塔集团与佳达公司签订了购买佳华广场B座的合同。后双方发生矛盾,她打电话找李嘉廷帮助解决。李嘉廷作了批示,使矛盾得以解决。她为将佳华广场项目列入“世博会”的配套工程及向建行贷款,给李嘉廷送过两份报告。李嘉廷批示后,佳华广场被列入“世博会”配套工程。1998年准备将沃尔玛公司引入昆明时,她请李嘉廷帮忙做工作,后来事情办成了。1998年冬,她在李嘉廷家当着李嘉廷的面,把10万元交给王骁。2000年7月李嘉廷出访时,她送给李嘉廷1万港币;后又单独送给李嘉廷5000美元、2万港币。
2.李嘉廷在邹丽佳信件上的批示。内容为:“请红塔集团诸时健、字国瑞、黄跃奇同志阅处,建议董事会研究一下,如可行,可给予支持、配合,实际上也支持昆明市政建设,支持了99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工作。”
3.证人字国瑞的证言。主要内容是:由于有李嘉廷的批示,1996年9月红塔集团与邹丽佳签订了购买佳华广场的协议。在工程建设中,邹丽佳与红塔集团因楼的价款、工期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后李嘉廷派人出面协调。红塔集团共付给佳达公司2.4亿余元工程款。
4.佳达公司《关于与云南红塔集团在合作建设佳华广场过程中矛盾由来的说明及解决方案的请示报告》的批示件:李嘉廷的批示为:“请开坦同志率建设厅、市建委等部门领导,在分头听取两方意见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处理好,总的原则依法依约(原双方签的合作协议)处理,按惯例处理,一次性裁决处理。”
5.证人杜开坦的证言。主要内容是:他根据李嘉廷的批示,两次调解红塔集团与佳达公司在合建佳华广场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6.佳达公司《关于请求将昆明佳华广场列为99世博会接待单位的报告》批示件。李嘉廷的批示为:“刘京、景泰同志:佳华广场是昆明市已建成和在建中唯一五星级宾馆,列为世博会接待单位确属需要,望将此项目列入世博会配套项目。”
7.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给建总行《关于上报昆明佳华广场项目审查意见的报告》批示件。李嘉廷的批示为:“映营同志:佳华广场是昆明市已建和在建的唯一一座五星级宾馆,是明年世博会主要接待(特别是外宾)设施,省市政府已决定列入迎世博会配套项目,请你与省建行帅行长商量,如何争取总行支持。如必要,你到北京时,可与省建行领导一起到总行汇报争取。全国人代会期间,我准备找总行领导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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