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上海华亚公司和丁福根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注册经营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被告人:丁福根。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人:董沛霖。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庞博。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何宁一。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芸。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边军勇。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蕾。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丁福根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刘蕾窝藏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02年5月9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与朱焕良(均另行处理)合谋,意图操纵股票名称为康达尔的流通股。为此,吕新建先后指使被告人丁福根、庞博、边军勇等人并联合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董沛霖等人在北京、上海、浙江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被告人丁福根、边军勇等个人名义,与100余家单位或个人签定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帐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0048股票共计5600余万股(占0048股票流通股份的55.36%),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0048股票交易价格。
被告人丁福根明知吕新建意图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仍按其要求,直接或指使被告人庞博等人,对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余家营业部所开设的1500余个股东帐户及所筹集的资金54亿余元进行全面管理、调拨,并直接联系或参与筹集资金合同的签定,同时以被委托人的身份在营业部内从事开户、证券买卖、转托管、指定交易与撤销指定交易、存取款、清户和转授权等活动。
被告人丁福根、庞博还按照吕新建的要求,同时或分别向被告人边军勇、董沛霖、何宁一、李芸、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及杭州华亚实业公司等人(或公司)在所控制的1500余个股东帐户、120余家营业部下达买卖指令,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0048股票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