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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嘉玮、王国赐、唐伟、高静盗窃案

田嘉玮、王国赐、唐伟、高静盗窃案


  被告人:田嘉玮。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国赐。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唐传。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高静。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田嘉玮、王国赐、唐伟、高静犯盗窃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7年1月中旬,江政忠(台湾省台北市人,在逃)约被告人田嘉玮、王国赐到台北市一咖啡厅,提出到大陆深圳市搞一个点盗码并机拨打国际声讯电话,然后收取国际声讯台的退费,由江每月付给田嘉玮、王国赐台币5万元。田、王二人表示同意。尔后江政忠出资,由田嘉玮在台湾购买了一部输码器、一部无线空中侦码器等作案工具,经香港带到深圳市。同月下旬。田嘉玮在深圳市罗湖区租用锦绣大厦B座19楼E室和25楼F室作为窝点。同年2月11日,田嘉玮将其妻的表弟、被告人唐伟从北京带来深圳市,王国赐与江政忠也于2月份来到深圳,同住在上述窝点内。江政忠又出资在香港、深圳购买、打印机各1台,9900型移动电话空机18部及有关配件等作案工具。然后,江政忠用无线空中侦码器截取锦绣大厦附近两公里以内的国内移动电话电子串号资料,再用电脑、打印机把截取的电子串号输入18部移动电话空机进行调试,从而完成盗码并机,4人用这些移动电话机拨打国际声讯台的专讯电话。同年3月1日,唐伟的女朋友、被告人高静从北京市来深圳,江政忠以每月1000元人民币雇佣唐伟、高静二人,教会唐伟、高静用输码器输码和盗打国际声讯电话。为不被人发现,田嘉玮于3月10日又租用文锦渡华侨新村七栋220室作为窝点。江政忠、田嘉玮把截取的移动电话电子串号资料拿到新窝点,王国赐、唐伟、高静3人在此用输码器把电子串号资料输入18部9900型移电话中,每天分三班轮流不停盗打国际声讯电话。
  同年3月20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在华侨新村七栋220室将被告人唐伟、高静抓获归案。后唐伟带领公安人员又到锦绣大厦将被告人田嘉玮、王国赐抓获归案,并缴获作案工具无线空中侦码器、输码器、电脑、打印机各一部,电脑磁盘14张,还查获9900型摩托罗拉移动电话18部、交流稳压电源5个,车载电池(空壳)28个、点烟器28个、插头29个、充电器3个、记载盗打国际声讯电话的笔记本1本、726个移动电话串号资料以及田嘉玮、王国赐的部分个人财物等。经审讯,4被告人均供述了受江政忠雇佣盗打国际声讯电话的犯罪事实。经检测:缴获的18部移动电话中各储存有1个盗用的移动电话串号。其中有11个电子串号已经被盗打国际声讯台电话且产生活费。查获的726个电子串号中有631个是深圳用户。其中有320个深圳用户被盗打国际声讯台电话且产生话费。经核算:331个深圳用户被盗打国际声讯电话的话费为人民币580649.38元。按深圳市电信局规定,320个被盗打并机的深圳用户和18部移动电话的开户入网费共计人民币1155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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