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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凤才、史西文玩忽职守案

潘凤才、史西文玩忽职守案


  被告人:潘凤才。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被逮捕。
  被告人:史西文。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被逮捕。
  一九八五年三月,被告人潘凤才、史西文及原南苑冷库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楼增(另案处理)研究,拟定购蒜苗三百至三百二十万斤。四月初,班、组长讨论定购蒜苗计划时,大多数人不同意,认为计划超过了冷库的加工和储存能力,并提醒领导应听取一九八二年因超量储存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但潘、史、王三人仍坚持按原计划购进蒜苗。
  蒜苗进库前,潘凤才、史西文、王楼增违反蒜苗入库操作规定,擅自修改蒜苗加工的方法和定额,决定变细加工为粗加工,把每人每日加工三百至三百五十斤的定额改为日加工七百斤。各加工班长提出定额高,粗加工没有标准不好掌握。潘、史、王三人又提出完不成定额扣发奖金和工资,超额加工二斤加一分钱的决定。五、六月间,大批蒜苗集中到库,职工怕扣奖金,加工粗糙,平均日加工二千斤,有的日加工竞高达三千九百七十斤。由于加工不细,好、坏蒜苗一起入库,造成了烂蒜苗的隐患。
  七月间,市菜蔬公司派人检查南苑冷库工作时,发现储存的蒜苗使用了荆条筐,建议对蒜苗第二次加工,并将荆条筐换成塑料筐,放在地上库储存。对此,潘、史、王三人未采取措施处理。随后,制冷组和保管班的张夕恩等人写书面报告,反映了二0二、三0五两个库的帐子不结霜,库温出现零上1°C至5°C等情况,建议马上采取措施。对张夕恩等人的报告,潘、史二人未予理睬。八月底,荆条筐长了白毛,各保管班长均向潘凤才、史西文反映,建议抓紧蒜苗出库。九月,地下库一些蒜苗出现腐烂现象,各保管班长再次向领导反映。与此同时,技术顾问李维钧多次催促将蒜苗出库。潘凤才说:“我们冷库就是养人的地方”。为使潘、史(王楼增已调走)改变主张,李维钧将《经济日报》上刊载的天津某冷库烂菜二十万斤的消息,剪下来送给潘凤才。九月十七日,北京市菜蔬公司“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检查工作时,发现蒜苗腐烂,发了简报。潘凤才、史西文对上述意见,均置之不理。当大兴、石化等地不少单位来库购买蒜苗时,潘、史二人不顾市场行情,坚持要高价,使其空车放回。十二月,三0五库的蒜苗开始腐烂,一职工主动联系买主,推销四千斤,以减少国家损失。由于史西文仍坚持要高价,使买卖告次。
  十二月二十六日,潘凤才不顾冷库蒜苗大量腐烂,以去南方联系炸土豆片设备等为由,带着财务股长、大库库长等四人到广州、杭州、上海等地游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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