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利用原地浸矿等高效绿色采选矿技术和先进设备改造现有稀土矿山,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完善专用尾矿堆存和处理设施,加强尾矿保护与利用。鼓励利用无氨氮冶炼分离、联动萃取分离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现有稀土冶炼分离生产线,降低化工材料消耗和“三废”排放。采用新型低排放、低能耗技术和设备改造稀土金属冶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能耗、物耗。加快淘汰氨皂化分离、氯化物电解、湿法制备氟化稀土等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支持企业将技术改造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加快推进落后企业关停并转。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坚决制止违规项目建设,对越权审批、违规建设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调整稀土加工产品结构,控制稀土在低端领域的过度消费,压缩档次低、稀土消耗量大的加工产品产量,顺应国际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鼓励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稀土应用产业。加快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新材料和器件,推动稀土材料在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医疗等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产业升级,培育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现代化企业。
六、促进公平贸易和国际合作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在稀土领域,中国兼顾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奉行既保持国际市场稀土合理供应,又保护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双赢战略,不断促进公平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
基于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国内生产情况下,中国严格控制稀土开采和生产总量,同步实施有关开采、生产、消费及出口的限制措施,合理确定年度稀土出口配额总量,基本满足了国际市场正常需求。与此同时,严格海关监管,规范企业申报管理,要求稀土出口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标准等要求。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对变相出口稀土产品、从非法渠道采购出口产品及其他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等行为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011年,开展了打击稀土走私专项行动,共查获稀土走私犯罪案件8起、稀土769吨,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23人。同时,国家严格禁止进口放射性物质超标的稀土矿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