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是稀土开发利用中保护好环境的关键。近年来,国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稀土项目必须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未通过环评不得实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稀土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后同时投入使用。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企业应事先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根据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数量和方式等实现达标排放,禁止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擅自排放。执行强制淘汰制度,禁止采用离子型稀土矿堆浸、池浸选矿工艺,禁止开发独居石单一矿种,禁止采用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工艺,从源头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近年来,国家更加严格地执行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稀土开采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经济责任,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开展稀土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各级政府明确要求,现有稀土企业必须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并达标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否则依法停产,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取缔。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全部稀土矿山、冶炼分离、金属生产企业开展了环保核查工作,严肃查处稀土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已先后公布了两批共56家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促使稀土行业、企业投入40多亿元人民币进行环保整治和技术升级,稀土行业的环保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依法处罚。各级政府对于历史上形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尾矿和废渣污染等问题,将投入资金进行专项治理。
五、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中国把提高稀土的科学开发和应用技术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着力营造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稀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稀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鼓励稀土行业的技术创新。在《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稀土技术被列为重点支持方向。国家支持稀土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开发环境友好、先进适用的稀土开采技术,复杂地质条件高效采矿技术,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技术,提高资源采收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大力组织研发低碳低盐排放、超高纯产品制备、膜分离、伴生钍资源回收和利用、尾气氟硫回收处理、化工原料循环利用、生产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实现稀土高效清洁冶炼分离。引导稀土生产应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大力开发稀土深加工和新材料应用技术。大力培养稀土科技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建设,为稀土技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