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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合作(1999-2012)

五、社会人文领域

  (一)文化

  自2007年首届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在中国南通举行以来,三国已形成文化部长定期对话机制,该机制为持续推动三国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2007年至2011年间,三国文化部长共举行三次会议,分别通过《南通宣言》、《济州宣言》和《奈良宣言》等合作文件,并在扩大和加强文化艺术交流、推进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化产业交流及深化三国青少年文化交流等重点领域进行合作达成共识。2012年5月,第四次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将在上海举行,计划签署《第四次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上海行动计划(2012年至2014年)》,适时启动评选 “东亚文化之都”、联合举办“东亚艺术节”等项目。

  由中国文化部、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日本经济产业省轮流主办的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是三国文化产业领域的一个重要合作项目。论坛于2002年在中国首次举办,自第三届起,形成三国副部长级会议机制,并被列入《中日韩合作行动战略》。该论坛重点合作项目包括三国文化市场调查、文化产业展会信息汇总、文化产业政策对话和文化产业合作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方案等。

  2009年9月,三国在韩国釜山第八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签署《釜山宣言》,并根据《宣言》成立了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的工作机构--中日韩文化产业合作联合工作组。工作组的建立标志着中日韩三方文化产业合作进入新阶段,是建立政府间国际文化产业合作平台的探索。

  2011年,三国完成了《中日韩文化产业合作备忘录》文本的拟定工作。该备忘录确立了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产业方面进行教育及培训、专业人员交流、探索文化产品的共同制作与投资、相互参加国际文化产业展会、保护文化产品版权等方面的合作,是确定三国逐步扩大文化产业合作的指南。

  (二)教育

  1999年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并一直致力于推进三国教育合作。2006年3月和2007年4月,中日韩先后在韩国首尔和中国北京举行了中日韩教育部司局长会议,探讨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生交流、语言教学等具体合作项目。

  为推进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三国决定联合实施“亚洲校园”项目,旨在通过学分互认、学生交流等各种形式的交流项目,增强学校竞争力,培养亚洲下一代杰出人才。由中日韩三国政府教育部门、大学、质量保障机构、企业界等代表组成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已成功举行三次会议,就实施“亚洲校园”项目的指导方针、试点项目有关细节达成了一致。“亚洲校园”试点项目于2011年11月启动实施,2012年4月正式开始学生交流。试点项目将持续3至5年。

  目前三国教育部门正在保持密切磋商,争取及早建立三国教育部长会议机制,以进一步推进三国教育合作。

  (三)旅游

  在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为主体的交流机制推动下,三国旅游部门及产业界在各个层面展开了密切务实的合作。

  为落实三国领导人2003年10月发表的《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三国旅游部门签订了“关于建立中日韩旅游部门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制定了推动三国旅游合作、举办三国旅游部门会议等合作计划。

  2006年第一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在日本北海道召开,确认了《中日韩旅游交流计划》,即三国旅游交流规模力争从2005年的1200万人次扩大到2010年的1700万人次。该目标已如期实现。2010年,第五届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制定了2015年实现三国间人员交流规模达到2600万人次的新目标。

  目前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每届会议成果以《会议宣言》或《联合声明》等形式发表。

  2007年,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增加了业界交流机制。自2006年开始举办的“中日韩教育旅游研讨会”也纳入部长会议框架之中,并由三国轮流举办,已成为加强三国青少年教育旅游交流的有效平台,为三国青少年通过旅游加强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第七届“中日韩教育旅游研讨会”将在中国四川省召开。

  (四)人事

  2005年,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日本人事院、原韩国中央人事委员会(韩国行政安全部前身)签署了《中日韩人事行政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中日韩人事政策网络,通过资料交换与三方轮流主办青年公务员交流、研讨会、联合研究等形式在人事行政领域开展合作。2010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了第六届中日韩人事部门首长会议,三方续签了《中日韩人事行政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中日韩人事部门首长会议和司局长会议由每年举办一次改为每两年举办一次。六年来,中日韩人事政策网络已发展为比较成熟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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