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全国各级版权机关继续加强版权普法宣传工作。其中以8月份国家版权局在第六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举办的“中国版权保护图片展”影响最大。该展览以大量的图书及一些实物,生动地向参加书展的中外观众介绍了中国版权保护及版权贸易等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及邹家华、曹志、彭佩云、成思危、许嘉璐、胡启立、经叔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观了展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均对本次展览做了报道。此外,国家版权局还编印了大型宣传品中英文的《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对外发送。
为进一步提高版权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国家版权局继去年举办全国北方地区地市级版权局长研讨班后,1998年又在成都举办了南片地区全国地市级版权局长研讨班。至此,全国所有地市级版权局长都接受了一遍正式的版权培训。为各地版权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五、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1998年,全国海关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在进出境环节查处了大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效地阻止了侵权货物的进出口,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和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
根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予以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目前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有1331件,其中商标权999件,专利权228件,著作权104件。
1998年,中国海关加强了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联系和配合,在打击进出境环节的侵权活动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果。1998年全国海关共查获侵权案件233件,案值人民币5267.9万元。所查扣的侵权货物主要集中在纺织品、服装、运动鞋、轻工产品等。在上述侵权货物中,有相当部分是侵犯外国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其中包括假冒“NBA”、“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DAS)”等著名商标的货物。
1998年全国各海关共查处进出口专利侵权产品案近20件,有些案件查处过程中,海关与当地专利管理机关合作,有力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上海和乌鲁木齐海关发现专利侵权嫌疑货物出口时,当地专利管理局都积极协助对嫌疑货物进行侵权判定,使海关能顺利地将所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
此外,中国海关还特别加大了对于盗版音像制品和光盘生产线的打击力度。自中国政府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以来,挖出多条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线,境内的盗版光盘生产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高额利润,纷纷转往境外进行盗版光盘的生产活动。因此,针对盗版音像制品活动频繁的特点,配合全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将严厉打击侵权音像制品列为重点工作。在货运、邮运、旅检等监管现场,对进出境的CD、VCD、LD以及计算机介质进行严格控制,重点打击利用集装箱、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走私光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