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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年)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这一年,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

  我国专利和商标申请量继续迅速增长,版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海关加大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公安和文化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加深入,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进展顺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工作初见成效,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更加广泛和深入。

  一、中国政府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这一年,国家领导人多次对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作重要讲话。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随着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要积极实施专利战略,加快专利审批速度,通过提高我国原始性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我国科技、经济的竞争能力。要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抓紧研究制订具体政策和工作方案,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力。”

  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为“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二十一世纪人类进入信息社会,科技革命将以前所未有的巨大动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新世纪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我们愿意同世界各国一道,为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推动各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为创造全人类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而努力奋斗。

  2001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围绕以“今天创造未来”为主题的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宣传和庆祝活动,在全国掀起了宣传知识产权的新高潮,营造了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社会氛围。

  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我国《商标法》作了较大的修改,使其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商标法修正案》之前,商标局即着手与《商标法》配套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商标法》修改后,商标局抓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的规定,逐条梳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草案下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征询意见。在汇总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已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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