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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为推动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2002年UPOV两次邀请农业部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在韩国举办的“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研讨会”以及在越南举办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向与会人员介绍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进展、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及新品种测试技术。

  2002年9月,荷兰农业部、中国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在福建、广东和云南三地举办了“中荷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九、国际合作和交流活动日趋频繁

  2002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际合作和交流活动日趋频繁,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容更为丰富。

  5月21日至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并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了中非知识产权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政策咨询委员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造力与发明论坛。会议期间,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9月23日至10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外交部(驻日内瓦使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组团出席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36届系列会议。王景川局长作为中国代表团团长向与会各国通报了中国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请求,将于2003年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承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领导人会议的事宜。另外中国代表团还就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取得的成绩,以及中国对当前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问题的看法作了重要发言,阐明了中国的原则和立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动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4月、7月、11月三次参加了WIPO有关PCT制度改革相关会议,根据中国情况提出了意见;5月和11月两次参加WIPO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会议,参与了实体专利法的起草;12月组织参加了WIPO讨论有关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问题的政府间委员会会议;4月和10月组织参加了UPOV年会;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的影响。

  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各地区相关组织及各国间的多边合作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这些组织和国家间共同探讨国际和地区的知识产权问题,积极参与多边合作。

  2002年12月,应WIPO总干事依德里斯博士邀请,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兼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为团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为副团长的中国版权代表团一行六人,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德国、芬兰两国进行了访问。访问过程中,中国版权代表团与WIPO及德国、芬兰著作权管理部门就著作权立法和管理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中国在建立著作权保护制度、加强著作权执法以及新闻出版事业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2002年9月21日至10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赴瑞士日内瓦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三十七次系列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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