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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五、海关系统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03年,中国海关继续加大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力度,与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沟通与协作,有效地遏制了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进出口秩序、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03年,在总结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近8年来的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对海关现场、权利人、代理人等各方面的广泛调研,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解决了一些以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力度,使海关保护工作更加顺畅。

  2003年,海关总署共接收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1,240份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经审查共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353份,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13.97%和60.3%。全国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56起,案值6,797万元。其中进口案件9宗,案值27万元;出口案件747宗,案值6,770万元。侵犯商标权案件741宗,案值6,693万元;侵犯专利权案件14宗,案值104万元;侵犯著作权案件1宗。

  2003年,全国各地海关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保护,多次查获侵犯NIKE、ADIDAS、PHILIPS等国际著名品牌商标权的货物,也多次查获侵犯钻石、蝴蝶、友谊等国内著名品牌商标权的货物。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多次感谢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当年4月,合肥海关查获江苏省某对外贸易公司申报出口侵犯“宇宙牌”商标权的电焊条45吨,案值15万元;6月,深圳海关查获中山市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侵犯“SONY”商标权的收音机,案值11万元;8月,宁波海关查获深圳市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侵犯“NIKE”商标权的运动鞋,案值26万元;10月,南京海关查获安徽某进出口公司侵犯“飞鹤”商标权的桅灯,案值12万元。

  200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要求海关在边境采取措施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进出口。2003年,海关系统已查获多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福州海关查获福建省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一批运动鞋,案值达17万元。

  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海关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时,十分注重加强与权利人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与其它国家边境执法部门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以达到消除误会、加深了解、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共同提高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水平的目的。2003年,中国海关与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奥组委等权利人机构多次举行研讨会议,也与美国海关、欧盟海关等境外执法机构多次进行沟通交流。为了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海关均在“法制宣传日”和“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了大型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了提高海关的执法水平,宁波、上海和深圳等海关都邀请权利人对海关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海关执法人员对侵权货物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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