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中国政府的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打击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活动,强化监管,加强执法,增强服务,在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深化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3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案件23,013件,与上一年相比增长近2.6倍,结案22,429件,结案率为97.46%,其中作出行政处罚21,032起,调解1,173起,移送司法机关224起,受理案件并作出行政处罚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东、广西、河南、江苏、福建。
2003 年国家版权局组织了三次全国性的集中专项治理行动。3月至4月,为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部署了全国春季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8月至9月,国家版权局、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办等有关部门联合部署2003年秋季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行动;9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部署全国范围内的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在治理行动中,版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市场2万个、摊点6.7万个,检查企业500多家、学校8,000所,收缴各类盗版制品1,290万件(张),共对2,542家侵权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81万元,取缔非法商家1,981家。
为配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使著作权执法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求,国家版权局对《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2003年7月24日,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布新《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保障了著作权行政执法秩序,规范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2003年,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图书版权12,516项,比上一年有所增加,国内各出版社图书版权输出数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仅在2003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就达成图书版权输出意向3,000多项。其中引进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广西、辽宁、海南;输出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广东。
2003年,中国政府在版权保护的宣传工作方面更加重视面向公众与社会的宣传普及。5月初,国家版权局制作了“盗版绝路、请勿前行”和“支持正版软件”两条电视公益广告,于5月底6月初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和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吉林、福建、广东、四川、内蒙、湖南等地电视台播放。9月,为配合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版权局制作了两种反盗版公益宣传海报,并分发全国各地版权局组织张贴。同时,国家版权局继续保持与国内外媒体的合作关系,在国内中央级媒体发布近200条消息。各地方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的宣传工作中同样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普及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