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主要是依法履行对涉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复审职能,支持正确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自1987年以来,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703件,审结1,654件,其中主要是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与商标评审和撤销案件。2004年共受理526件,同比上升35.21%;审结549件,同比上升40.05%。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77件,同比上升26.51%;商标案件141,同比上升98.59%;著作权案件8件,同比下降60%。
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方面,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87件,审结385件,判处罪犯528人。知识产权犯罪主要集中在商标犯罪,2004年占82.94%,其次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占13.43%。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特点是,共同犯罪、单位犯罪较多;犯罪手段复杂,多属智能型犯罪;连续性犯罪和跨地区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判处刑期较短,多在五年以下,但并处罚金情况较多。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还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932件,判处犯罪分子1961人;审结非法经营案件1434件,判处罪犯2526人,这两类犯罪判处的人数分别比2003年上升16.45%和16.94%,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罪犯。
十、国际合作工作进一步开拓和发展
2004年9月27日至10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王景川局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大会第四十届系列会议。代表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和驻日内瓦代表团组成。代表团积极参与了 “建议WIPO发展议程”、PCT费用调整、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新工作计划、CBD缔约方大会请求、保护广播组织权利以及
商标法条约等重大议题的讨论。
WIPO成员国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在WIPO日内瓦总部举办了“孩子眼中的知识产权”儿童画展,展出了由黑龙江儿童于2001年创作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百米长卷,受到参会成员国的欢迎。
4月20日至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OECD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入世后的挑战与机遇”-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使决策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政策在知识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汲取OECD成员国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学习各国际组织和企业在逐渐开放和全球化的经济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中国当前及将来的知识产权改革,探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法律和管理体系建设,并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吴仪副总理为研讨会开幕书面致词。包括来自OECD国家的高级官员和专家、中国中央和地方相关政府机构的官员、OECD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中外经理人等共300多位嘉宾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12月15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WIPO共同主办的“WIPO亚洲地区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亚太地区22个国家和中国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以及中小型企业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为期三天的研讨会上,有关官员、专家、学者围绕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营销和品牌战略、中小型企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竞争力、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的使用和开发及争端解决以及知识产权有效实施等主题作了精彩演讲,并与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
2月19日至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合作在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下,连续在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及天津各举办了一次大型“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国际研讨会,共有500多名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