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文化部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挤压走私盗版空间,促进音像市场发展。据统计,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部门检查音像经营单位555,368家次,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54亿张(盘),为历年来查缴数量最多的一年。
2004年7月15日,文化部与辽宁省文化厅、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查办了“7·15特大违法音像经营案”,查缴盗版光盘58万张,3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7·15案犯罪嫌疑人及另2名同案犯抓获。7月19至20日,广东省和广州市文化稽查机构先后破获两起特大违法音像经营案件,分别查获以美国大片为主的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07万和157万盘,查缴违法音像制品封面50余吨。9月中旬,又端掉6个储存违法音像制品的仓库,收缴违法音像制品60多万盘。10月10至12日,文化部和河南省文化厅在郑州市查获一批地下仓库,查缴非法音像制品50多万盘。
7月,文化部连续下发通知,紧急动员全国各地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队伍,严厉打击电影《十面埋伏》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全国共查获10余个版本的盗版《十面埋伏》约5.3万张。由于动员及时,行动迅速,各级文化、公安部门基本控制了市场局面,“高清晰”版本的盗版《十面埋伏》一直未能上市。
12月,文化部下发查缴目录,指导地方文化部门的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电影《天下无贼》、《功夫》、电视剧《汉武大帝》等具有较高市场号召力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
10月开始,一种名为DVD压缩碟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大规模冲击音像市场,导致正版音像制品尤其是电视剧和电影的销售急剧下降。文化部于11月3日发出《关于立即开展音像市场治理冬季行动,严厉打击DVD压缩碟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要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决打击盗版DVD压缩碟,坚决收缴盗版DVD压缩碟等各类违法音像制品。各地迅速行动,广东、四川、湖北等地有较大收获,其中仅广东一地就查获盗版DVD压缩碟300多万套,为经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5月下旬,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音像市场特点,文化部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开展了以“尊重知识,拒绝盗版”为主题的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盗版,提高辨识真伪能力,在青少年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消费观念。6月以来,文化部、教育部等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坚决打击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音像制品,严禁公开播放、销售、出租和通过网络等形式传播含有色情、淫秽等内容的音像制品。
2004年,文化部下发了《关于
加强和改进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对进口音像制品著作权的授权使用、内容审查、出版发行以及版权贸易合同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变相进口、平行进口音像制品,禁止同一音像制品在同一授权期内以不同载体(如录像带、VCD、DVD等)或不同录制格式授予不同单位分别进口,节目授权使用期应在三年以上。此通知发布后,音像进口关系逐步理顺,进口秩序更加规范。
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盗版案件3万余起,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21条,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3亿余件,会同有关部门取缔非法印刷窝点2,960余家。
公安部加大了大要案件的重点督办力度,先后督办了重庆市“6.7”制贩盗版出版物案、北京市“5.28”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案、广东省广州市“7.26”制贩盗版光盘案等7起大要案件,协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加大侦办力度,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员。河北、江苏、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继破获了“左春进制贩盗版出版物案”等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据统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破获1000余起侵权盗版大要案件,江苏“9.26”特大教辅读物侵权盗版案、广州“3.05”制贩淫秽、盗版出版物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因犯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已分别被判处1年零4个月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