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年4月)
2005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取得重要进展。中国政府受理三种专利申请47万余件,受理商标申请83万余件。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公安、文化部门专项行动全面展开。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日臻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一、中国政府把知识产权提至战略高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强调,要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对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环境。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指出:“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地位和尊严。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各个产业、行业和地区,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
10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需要特别强调的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对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减少与国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摆到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2005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以副总理吴仪为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0多个部门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6月30日,吴仪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吴仪副总理在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的挑战、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有利于加快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吴仪还强调,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国家相关发展战略与规划相协调,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相配套,统筹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努力体现中国特色,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由纲要和专利战略等20个专题构成,全部制定工作将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
3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视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要通过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我国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
11月中旬,国务院开始对始于2004年8月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行督察。此次督察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人带队,分七个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直接访谈等方式,分别对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内的15个重点地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要求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