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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针对农业植物新品种品种权审查测试中存在的问题,2006年,农业部研究提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修订草案》,为进一步规范品种权申请审查、测试和授权程序,合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建立了制度保障。

  2006年,农业部组织召开了三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大田作物组会议,对驳回品种权申请、授权品种更名、品种权无效宣告等案件进行了复审,有效维护了品种权审查授权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2006年,国家林业局在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工作中取得显著进展。在已有1个测试中心、5个测试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4个专业测试站的基础上,利用有关省市已有的设施资源和品种资源,结合气候等环境因素,以及测试机构的布局,在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安徽黄山太平基地启动建立竹子新品种测试基地,同时启动了银杏、腊梅、桂花、鹅掌楸属等14个属(种)测试指南制定和已知品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4月12日,国家林业局与国际果树与观赏植物无性繁殖育种者协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亚洲植物新育种者权益保护会议”,共有60多位国外花卉企业负责人及50多位国内主要花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有效宣传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同时为国内外主要花卉企业搭建了交流平台,促进了花卉企业的国际合作。

  为了跟踪国际植物新品种测试新技术,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11月首次派员参加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10届生物分子技术及DNA图谱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生物分子技术在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经验及展望”的报告,增进了其他国家对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情况的了解。

  九、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各项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妥善调节知识产权关系,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19件和14,05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5.92%和4.95%。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3,196件和3,227件,商标案件2,521件和2,378件,著作权案件5,719件和5,751件,技术合同案件681件和66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56件和1,188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846件和844件。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686件和2,652件,分别比上年减少13.74%和12.07%。新收再审案件42件,比上年减少3件,审结42件。

  2006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增加,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同比上年增长52.16%;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29件,比上年增长34.71%。另外,仅2006年1至10月,全国法院受理和审结涉及“三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52件和447件,其中受理和审结涉及外国投资的案件533件和308件,受理和审结涉及港澳台投资的案件219件和139件,这类具有同样涉外因素的案件在数量上也占相当比例。

  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职能,依法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396件;审结1,436件。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58件,比上年上升36.72%;商标案件235件,比上年上升12.44%;著作权案件10件,比上年下降67.74%;技术监督案件690件;其他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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