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共受理续展商标申请54,444件,受理异议商标申请16,879件,受理变更商标申请69,664件,受理转让商标申请61,698件,受理注销、撤销商标申请7,806件,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15,690件。
2006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313,055件,核准注册商标275,641件,办理变更注册商标49,366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46,312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43,04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59,818件,办理商标异议裁定4,074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983件。
2006年,商标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依法认定驰名商标180件,其中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39件,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10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31件。新认定的180件驰名商标中,17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2家、台湾企业2家),1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3家、美国2家、德国1家、法国1家、瑞士1家、韩国1家、泰国1家)。
截至2006年底,我国涉农产品的注册商标数量达到 37万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3%,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达219件(其中外国注册人的地理标志21件),其中2006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81件。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认定的800多件驰名商标中,涉农产品驰名商标接近100件和地理标志驰名商标4件(“景德镇瓷器”、“安溪铁观音”、“柘荣太子参”和“库尔勒香梨”)。
2006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商标评审申请14,960件,其中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11,893件,占总申请量的79.5%;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95件,占总申请量的1.97%;商标异议复审申请1,450件,占总申请量的9.69%;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322件,占总申请量的8.84%。全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审理商标评审案件4,219件。其中,审理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和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925件,占总审理量的69.33%;审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294件,占总审理量的30.67%。全年应诉法院一审案件215件,二审案件111件。
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点组织了对中外公众所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的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对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并取缔大量非法经营商户。同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积极探索治理商标侵权的长效机制,北京在全市164家市场推行“商标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深圳罗湖商业城完善了售假商户“一次淘汰”制度。
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大要案件。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534件,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共查处涉外商标案件9,562件,比上年增长41.24%;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3,036万件(套),罚款3.9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52件、犯罪嫌疑人263名,分别比上年增长6.78%和22.33%。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版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2006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总体思路,在完善政策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扩大宣传普及、加强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