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利人和公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2008年,在各级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继续取得重大进展。全国地方法院全年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 406件和23 518件,分别比2007年增长36.52%和35.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074件,比2007年增长0.82%;商标案件6233件,比2007年增长61.69%;著作权案件10 951件,比2007年增长50.78%;技术合同案件623件,比2007年下降6.88%;不正当竞争案件1 185件,比2007年下降 1.58%;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 340件,比2007年增长58.58%。全年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 139件,比2007年增长70.51%;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25件,同比2007年下降30.34%。全年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4 759件和4 699件,比2007年增长66.11%和63.73%;再审案件102件和71件,比2007年增长 161.54%和57.78%。
在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方面,全国法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严厉打击了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2008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3 3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 388人,其中有罪判决5 386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996件,生效判决人数1 657人,同比分别上升34.78%和20.86%;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案件610件,生效判决人数1 040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1 707件,生效判决人数2 667人;以其他犯罪判处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13件,生效判决人数24人。
全国法院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依法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8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 074件;审结1 032件。其中,新收专利案件578件,同比下降3.51%;商标案件484件,同比上升23.47%;著作权案件7件,同比上升16.67%;其他案件5件。
2008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 210件2 107人,起诉1 432件2 697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督办了6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件。
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推动各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目前,该机制已在上海、云南全市(省)范围内、江苏、广东、浙江、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区建立,有效促进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较好地防止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2008年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 455起,涉案总金额近16.5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2 642人。另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被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打击盗版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破获侵权盗版等类非法出版物案件5 119起,查处涉案人员8 771人,收缴侵权盗版等类非法出版物13 91.7万余件,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7条。自1996年以来,公安机关累计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已达238条。
针对互联网上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不断发展蔓延的趋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网上侦查,开辟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新战场。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商品、侵犯商业秘密重大犯罪案件62起,侦破网络游戏私服重大犯罪案件46起,网上销售盗版软件重大犯罪案件7起。
五、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发布、北京奥运、改革开放30周年和
专利法修改等重要事件展开,中央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大量有影响、有分量的报道,反映30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明显提高了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有力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