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政策
中国政府在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中,采取以下基本政策:
--支持联合国系统内开展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活动,支持政府间、非政府间空间组织为促进航天事业发展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支持世界其他区域性空间合作。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重视与发达国家的空间合作。
--鼓励和支持国内科研机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开展积极、务实的国际空间合作。
(二)主要活动
2006年以来,中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多项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参与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支持国际空间商业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双边合作
--中国与俄罗斯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确定长期合作计划,双方已在空间科学、深空探测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中国与俄罗斯互设国家航天局代表处。中俄双方在载人航天领域也开展了多项合作。
--中国与乌克兰在中乌合作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开展广泛合作,共同签署《中乌航天合作大纲》。
--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在中欧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共同签署《中欧航天合作现状和合作计划议定书》。在“嫦娥一号”、“嫦娥二号”月球探测任务实施期间,双方开展紧密合作。2011年9月,中国与欧洲空间局签署《关于测控网络及操作相互支持的协议》。
--中国与巴西在中巴高层协调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统筹考虑中巴航天合作规划,积极推动中巴地球资源卫星的研制,继续保持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的连续性,并扩大该卫星数据在区域和全球范围的应用。
--中国与法国在中法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签署中法空间及海洋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中法天文、中法海洋等卫星工程合作。
--中国与英国建立空间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共同组织召开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研讨会,在月球探测、对地观测、空间科学研究与实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交流。
--中国与德国签署关于在载人航天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在此协议机制下,中德双方在“神舟八号”飞船上开展了空间生命科学实验合作项目。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局长2010年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双方将继续开展在航天领域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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