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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和平发展


  为世界经济稳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年均进口近7500亿美元商品,相当于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创造了1400多万个就业岗位。过去10年,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从中国累计汇出利润2617亿美元,年均增长30%。2000年至2010年,中国非金融类年度对外直接投资从不足10亿美元增加到590亿美元,有力促进了有关国家经济发展。2009年境外中资企业实现境外纳税106亿美元,聘用当地员工43.9万人。中国近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达到10%以上。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引起周边国家和地区货币大幅贬值情况下,中国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为区域经济稳定和发展作出了贡献。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参与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参与国际贸易融资计划和金融合作,组织大型采购团赴海外采购,向陷入困境的国家伸出援手。中国认真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成为全球唯一提前实现贫困人口减半国家,并根据自身能力积极开展对外援助。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向161个国家、30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提供了2563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减免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债务380笔,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人员12万人次,累计派出2.1万名援外医疗队员和近1万名援外教师。中国积极推动最不发达国家扩大对华出口,并已承诺对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的输华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

  为维护世界和平、应对全球性挑战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是唯一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国家。中国累计向联合国30项维和行动派出各类人员约2.1万人次,是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积极参与反恐、防扩散领域国际合作,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派出救援队,为打击海盗行为向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派遣海军护航编队。中国参加了10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签署300多个国际公约,成为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中国是最早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近年节能减排力度最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为应对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在朝核问题、伊朗核问题等热点问题上坚持劝和促谈,推动形成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中国同12个陆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坚持通过对话谈判处理同邻国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以建设性姿态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尽最大努力维护南海、东海及周边和平稳定。中国通过开展双边合作并参与区域次区域合作,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共同发展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中国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是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并努力作出贡献的国家。

  二、中国和平发展的总体目标

  中国和平发展的不懈追求是,对内求发展、求和谐,对外求合作、求和平。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和改革创新,通过同世界各国长期友好相处、平等互利合作,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并为全人类发展进步作出应有贡献。这已经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意志,转化为国家发展规划和大政方针,落实在中国发展进程的广泛实践中。

  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和平发展的总体目标。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制定并实施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这两步目标已经实现。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步走”目标的核心任务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富民与强国的统一。同时,要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履行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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