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快。2010年,国家免除了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免除了寄宿生住宿费,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对约1224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扩大到中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教学任教,截至2010年共为农村学校补充18.5万名特岗教师。
职业教育得到大力推进。两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了96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8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229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100所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910所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实习实训和生活设施523万平方米,购置各种教学实训设备6.2万余台(套)。
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共批准3453个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累计建设386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批准120所高校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1.6万多个。
校外教育得到大力支持。两年来,中央继续利用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建设600所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对1692个校外活动场所实施补贴,给1092个校外活动场所重置设备和维护经费各60万元,并投入3000万元用于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健全。2010年9月,国家将全国普通高校国家助学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全国普通高校每年约有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约有1200万名学生获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达中央预算22.5亿元,资助学生479万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六)文化权利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18872万户,农村地区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超过4.2万套,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目标,全国所有已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885个,群众艺术(文化)馆3264个,博物馆243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万多个。截至2010年底,国家累计投入资金70多亿元,建成各类农家书屋30多万家,覆盖50%的行政村。国家投入57.8亿元用于覆盖城乡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五级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资源量达到108万亿字节(TB),累计服务超过8.9亿人次。国家财政投入1亿元,为剧团等基层文化机构配备流动舞台车330辆。两年来,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开放专项经费40亿元,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全国1749家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数千家其他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和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国家制定《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文化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276亿元,文化企业上市融资104亿元。
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两年来,国家修订了
著作权法、
专利法和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颁布了《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2010年,国务院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文化部开展了打击网络游戏侵权盗版行为等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持续开展了软件正版化和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两年来,全国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014件,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0万余件。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650万人次,责令经营单位整改约51万家次,7058家被吊销许可证。
(七)环境权利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公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得到落实。截至2010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全国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均实现或超过《行动计划》的目标。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1.5%,95.6%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292天。两年来,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50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04万余家次。开展各类重金属排放企业和造纸企业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特别是距离饮用水水源地较近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80%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和7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30%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成立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2009年,国家修订了
可再生能源法。到2010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风电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均居世界第一。
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目前,中国森林面积达29.32亿亩,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提高到20.36%;人工林保存面积达9.26亿亩,居世界首位。截至2010年底,在森林覆盖率、改良草地、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灌溉水有效利用、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湿地保护以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行动计划》的目标。
(八)农民权益的保障
农民土地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等配套规章和文件。截至2010年底,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内部分配使用办法。全国2.29亿承包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了集体耕地;全国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8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4.7%;全国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405个,其中县级设立仲裁委员会1369个,覆盖全国47.9%的县(市)。各地区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底,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成林改确权面积24.31亿亩,发放林权证7260万本,3亿农民直接受益。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得到保障。“一户一宅”的基本分配制度得到实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加强。